“我想先在日本买个房子出租,然后过几年再收回来自住,这样可行吗?”
首先,准备在日本投资房产的客户一定要知道:根据日本的相关法律,日本房产一旦出租,只要租客不搬走,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房东很难收回房屋自用!
其实在现实中即使有正当理由,房东收房的过程也是相当艰难和漫长。让租客搬家的正当理由比如:
1.房子面临拆迁
2.房客严重违反租房合约
3.房租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以上这些让租客搬家的理由非常“正当”了吧?但是:
1.面临拆迁时,至少要提前半年以上与租客协商搬家事宜,比如房东能不能提供代替的房屋、能否提供足额的搬家费或赔偿金等。
2.即使房客严重违约,房东也不能强制房客搬家,连进入房客的房间也不可以。房东只能通过法律流程来解决,诉讼的过程耗时耗力,也同时会损失一定的诉讼费用。
3.有些租客一直租了十年、二十年,房租一直没有变动,如果房东想涨房租或请租客搬家,需要提供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的“证据”,往往这个证据很难被证明。
在日本,想让租客搬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把房子卖掉,新房东也需要继续履行原出租合约的义务,所以带租约的房产售价通常低于空房售价。
除此以外,带租约的房子出售时不能“内见”,新房东只能通过外部考察及图纸等信息判断是否购买。
带租约的房子属于“投资型物件”,在贷款时也无法享受和自住房同水平的“超低利率”。
如果想先出租后自住的话,最好先购买空房,在招租时提前与租客约定租期,并在合约中明确退租条款。通常定期租约的租金低于不定期租约,租客搬走后也可能需要重新装修后才能用于自住,装修成本也需提前考虑。
鉴于此,温馨提醒您,“楼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投资日本房产前一定要考虑好是自住还是出租,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