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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房产< 在留资格 < Q97 : 听说如果与日本人配偶离婚,必须向日本入国管理局申报。

Q97 : 听说如果与日本人配偶离婚,必须向日本入国管理局申报。

发布时间:2023-05-08 发布人: 阅读:1969 来源:

以日本人配偶等在留资格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与日本人配偶离婚时,必须提供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地区、住址、住所卡号、离婚日期到入国管理局或邮寄到以下地址。

* 您可以从以下链接下载配偶通知参考表。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10_00016.html

(邮寄地址)

〒160-0004

东京都新宿区四谷1-6-1四谷塔14楼

东京入国管理局在留管理信息部申报受理课

(移民服务局电子通知系统)

https://www.ens-immi.moj.go.jp/NA01/NAA01S/NAA01STrans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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