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请求有关的已故外国人死亡时共同生活的亲属
(2) 与请求有关的已故外国人死亡时的配偶(包括未登记结婚但实际上处于结婚状态的)、直系长辈、直系后裔或兄弟姐妹
(3) 如果上述 (1) 或 (2) 是未成年人或成年监护人,则法定代表人(具有亲权的人,成年监护人适用。)
(4) 上述(1)或(2)的自愿代表
请注意,此交付请求不是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76 条的公开请求,而是作为行政服务的一部分提供信息。
※死者的出具证明原件请参照入国在留管理厅网站“出具死者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的要求”
(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disclosure/foreigner_deat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