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申请在留期间延长许可等事项时,委托行政书士申请并委托在留卡给行政书士,是否违反携带义务?
由法律指定的人代为提交和领取在留卡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各行为范围内的携带义务。
由于没有任何时刻必须携带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义务,因此担心冒充特别永住者的危险,入管厅是如何应对的呢?
关于冒充特别永住者的行为,入管厅将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利用本署保存的记录来努力查出冒充行为。
在留卡上记载的内容都有什么?
除了显示照片外,还包括以下信息:(*在留期限为 16 岁生日前一天的在留卡上不会显示面部照片!)
1. 入管法第 2 条第 5-b 项规定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或地区;
2. 居住地(在日本的主要居住地);
3. 在留资格、在留期限、在留期限届满日;
4. 许可类型和日期;
5. 在留卡号码、发行日期和有效期;
6. 是否存在工作限制;
7. 如果您获得了从事先前授予的在留资格所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许可,则该事实将被记载在在留卡上;
8. 申请在留期限延长许可或在留资格变更许可时,该事实将被记载在在留卡上。
在留卡上的名字是不是只有英文?能使用汉字书写吗?
原则上,在留卡上记载的姓名应以罗马字母书写,但根据证明该姓名为汉字的材料,应记载相关的汉字或使用汉字和假名的姓名(原则上应连同罗马字的名字一起写)。
但是,如果出入境管理厅长官认为中长期在留者的名字使用罗马字写法有可能会受到很大的不利影响,或者有其他特殊的情况,您可以使用相关的汉字和假名写下您的名字。
此外,关于使用汉字的姓名书写的汉字范围、用法和其他必要事项,由入国管理局长官在公告中确定。被识别后,您会被要求以正确的字符进行书写,其他简化字符等将替换为正确的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