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非法居住者,和日本女性结了婚,于今年的3月份提交了在留特别许可,现在还没有出结果。现在妻子怀孕了,不能工作,我们的生活过的非常拮据。请问,在在留特别许可的申告期间,像我这样有特殊情况的人也不能打工吗?
虽然您已经申告了在留特别许可,但在取得许可之前仍属于非法居住者。因此是不能打工的。另外,要是您太太患有疾病的话,您有可能以救济日本的母子为理由,取得生活保护补贴。
5年前我以“留学”签证来到日本。升入大学3年级后我退了学,然后就这样成为了非法居留者。请问,什么条件下我可以通过特别在留许可而申请取得签证呢?现在朋友介绍给我一个他认识的日本人,日本人说可以收我为养子,请问这样我有可能取得特别在留许可吗?
对于非法居留者,有较高可能赋予其在留特别许可的前提是,与日本人、永住者或定住者结婚,并且在日本同居生活。您作为日本人的养子,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可能性为零。
我是在去年的9月份,持一年的“技术”在留资格来到日本的。但来日本之后,过两个月就换了工作,取得了就劳资格证明书。现在我马上就要延长签证了,请问,就劳资格证明书也有必要一起申请延长吗?
您只需要办理“技术”在留资格的延长手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