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我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上居住地以外的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地区)发生变更时,我该何时何地办理何种手续?
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地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请自变更之日起 14 日以内通知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变更居住地以外的信息。
申报时需提交申报书、照片1张(未满16岁者不需要)和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出示护照和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无法出示护照时,请提交说明理由的说明书)。
我要办理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有效期的更新,都需要什么手续?
未满16周岁者为16周岁生日前6个月至生日,16周岁以上者为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至有效期届满前,可以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申请更新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有效期。
申请时,请提交申请表和照片1张,并出示护照和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无法出示护照时,请提交说明理由的说明书)。
另外,发行新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时,会设定新的有效期,因此请带上现有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换取新发行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