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制度下,如果外国人的名字是用简体字写的,为什么一定要换成“正确的汉字”? 为什么在新制度下不能使用以往的外国人登录制度中使用的汉字?
在在留卡和特别永住者证明书(以下简称“在留卡等”)上用汉字记载姓名时,应替换为“正确字符”范围内的字符。对此,市政当局表示“有必要与预计在市政运营中使用的名称符号相协调(例如在留卡、国民健康保险和国民年金系统等)”。
我们了解到,根据居民基本台帐法,外国人在留卡上的汉字姓名必须按照在留卡上的说明正确书写。因此,关于在留卡等上记载的汉字范围,应尽可能考虑外国姓名的原始字形,以及现行居民基本台账管理中处理的汉字(统一户籍用字)考虑,因为要保证兼容,所以限制在正字范围内。
关于此事,历届市政府意见详见下文《简体字等以东方文字替代的基本构想》第2页至第4页。
(参考网址)http://search.e-gov.go.jp/servlet/PcmFileDownload?seqNo=0000082550
在留卡等上用汉字书写姓名(包括替换为“正确的汉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施行条例》第19条之7第1项、第4项及《关于根据日日和平条约丧失日本国籍者的出入境管理特别法施行条例》第5条第1款第 4 项及第 4 项规定,作为在在留卡等上记载汉字姓名(包括使用汉字或假名的姓名,下同)的依据。
此外,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务省也发出了《关于在在留卡等上用汉字字符书写姓名的通知》,作为在在留卡等上记载汉字姓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