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年前,我取得了“企业内转勤”签证,从中国的一家企业转至日本的分社工作。现在我持有3年签证,请问我可以马上申请永住许可吗?顺便说一下,我的工资都是由日本会社承担支付,并按要求向居住地市役所缴纳住民税。
以前,入国管理局是不认可5年以上以“企业内转勤”签证居留于日本的。但现在只要取得雇佣契约合同的更新,就可以一直更新“企业内转勤”签证。并且可以取得许可的在留时间为5年、3年、1年以及3个月。
和其它就劳签证相同,只要在日本连续居留10年以上,且本人持有5年或3年签证,即可申请永住许可。但是,如果申请人因为工作上的需要而经常出差来往于日本与中国国内时,就需要小心本人实际居留日本期间的长短,是否会影响到入国管理局对在日本定居性上的审查。
我是日本人的配偶,大约在7个月前提交了永住申请,但现在还没有任何的反馈消息。我周围有6个月就取得了永住许可的,也有9个月还没有出结果的。请问,永住申请到底要审查多长时间?
对于永住申请,入国管理局公布的标准审查时间是“大约6个月”。但永住的审查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的。所以,实际的审查期间有比6个月短的,也有比6个月长的,以入国管理局的实际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