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我以“留学”签证来到日本。2019年10月与日本人结婚后,就将签证变更为了“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而我丈夫2021年10月被公司裁员后,一直到最近才就职找到新的工作,我平时也有打点临工过着日子。签证更新后,我又取得了1年的签证。到了2022年10月,我与丈夫结婚就满3年。请问,我什么时候才可以申请永住许可?
永住许可的标准中,对在留时间的一般原则是要求申请人连续10年以上居留在日本,且变更为居留签证或就劳签证5年以上。但是,作为特例,日本人配偶只要持续实质性婚姻满3年以上,且连续1年以上在居留日本,即可满足申请永住许可的条件。
到2022年10月,您就已经满足了日本人配偶者特例的条件了。但如果申请人没有取得当前在留资格所允许最长期限的签证,就无法申请永住许可。修正入管法实施之后,日本人配偶签证的最长期限也将延长为5年。所以,如果更新后您可以取得3年或5年签证,到时就能够申请永住许可了。同时,永住许可的标准中对于生计能力的要求是,日本人配偶必须提交最近1年内的住民税课税证明书或纳税证明书。生计能力是以家庭为单位来审查的,因此您可以提交夫妻两人的相关证明书。
8年前我留学来到日本,5年前成为不法滞在的我去入国管理局自首,申请回国。第二年,我与日本人结婚后又来到日本,之后我与日本人离婚。3年前,我与另一个日本人丈夫再婚。现在我更新取得了“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3年许可。请问,现在我可以申请永住或是归化许可吗?
您现在与日本人丈夫的婚姻期间有3年以上,已经满足了申请永住的时间条件。您因为不法滞在回国,再回到日本已经经过了5年,不法滞在的经历就不会影响到永住申请。但是,与日本人前夫离婚的事实,会对申请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