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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日本在留资格有问必答(七十七)

发布时间:2023-10-18 发布人:智钧国际 阅读:407 来源:


 

哪些国家资格可以在高度专业技术活动中获得积分奖励?
 

日本的国家资格中,用于积分奖励的对象是所谓的“业务独占资格”和“名称独占资格”。这些国家资格不仅仅确认和证明了知识和技能在一定水平以上,而且如果没有这些资格,申请者就不能从事相关的职业,或者使用与这些资格相关的名称,这些资格具有不同于其他资格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这些资格包括律师、医生、注册会计师以及工程师、测量师等等。
 

此外,国家资格也包括在所谓的“IT通告”(正式名称为“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7条第1项第2号的省令规定技术和特定活动的居留资格标准的特例(平成25年法务省通告第437号))中列出的与信息处理技术相关的考试和资格。
 

在高度专业技术活动期间,外国人如果在同一公司内升职成为董事,是否需要获得居留资格的变更许可?
 

在从事高度专业技术活动期间,外国人如果在同一公司内升职并成为所谓的役员,那么尽管役员职务本身可能涵盖高度管理活动,但只要作为役员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仍然需要具备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那么从事这项工作仍然可以被视为继续从事高度专业技术活动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申请将在留资格从高度专业技术活动转为高度经营管理活动的变更许可,但这却并非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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