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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日本在留资格有问必答(九十七)

发布时间:2023-12-12 发布人:智钧国际 阅读:355 来源:


 

我今年3月份大学毕业之后,把在留资格变更为“特定活动”。过几个月找到工作之后,我提交了变更为“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申请,上个月取得了许可。请问,像我这样刚取得就劳签证而且不是三年签证的人,能给国内的妻子申请“家族滞在”办到日本来吗?

给国内的妻子以及孩子申请“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时,有一个前提条件是丈夫的在留状况稳定,但并不要求一定得是三年签证。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时,作为丈夫的在留状况稳定且有抚养能力的证明,需附上在职证明书以及住民税的课税证明书·纳税证明书。如果丈夫刚刚来到日本或刚参加工作,开不出住民税的证明,可以用所得税的源泉徵收票以及工资单来代替。因此,您最好等到明年的1月份从公司取得源泉徵收票之后再提交申请。

我有一个侄子,在国内毕业于一所中专,学的是电脑专业,有两年的软件开发工作经验,他想到日本来工作。请问,要是在日本找到一家愿意雇用他的公司,我的侄子能以就劳签证来到日本吗?

从事有关电脑方面的工作时,可申请“技术”在留资格。要想取得“技术”在留资格的话,首先本人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攻读该业务所需的技术·知识科目并且大学毕业,或接受了同等以上的教育。

(2) 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包括在大学学习必要科目的期间)。

(3) 从事有关情报处理技术的业务时,通过了法务大臣指定的情报处理技术关联的考试,或持有法务大臣指定的有关情报处理技术的资格。

毕业于中国的电脑专业的中专并不满足上述(1),从而,您侄子是无法取得“技术”在留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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