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父亲持有“技能”在留资格,我和我母亲持有“家族滞在”在留资格。上个月我在中国办理了结婚登记。请问我能不能给丈夫申请长期签证来到日本?要是不能申请长期签证的话,能否申请“亲族访问”的短期签证吗?
成为“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对象的是“配偶及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但不包括已独立生活的成年人。因此,即使您先生和您父亲办理了收养手续,也很难给您先生申请“家族滞在”签证办到日本来。但可以给他申请“亲属访问”的短期签证。
我持有三年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妻子原来持有“家族滞在”在留资格。但在5年前,她因为违反了资格外活动的规定,被遣返回国了。现在已经过了5年,我想重新给妻子申请“家族滞在”签证办到日本来。但我从下个月开始,要被派到马来西亚工作一年。请问,我被派到海外的工作期间,也能申请妻子来到日本吗?
妻子的家族滞在签证是以在日本和丈夫过同居生活为前提的。您要是长期被派到海外工作的话,就不能满足此条件。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时,需要附上在职证明书,您被派到海外工作的事情也会一目了然。另外,马来西亚政府会对一年以内短期就劳的外国人的妻子及孩子发行家族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