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与日本人结了婚,持有三年的“日本人的配偶者”在留资格。现在,我和前夫的儿子(23岁)想申请“留学”签证来到日本,但经济保证人还没有定下来。我的前夫是一个普通的工人,收入不多。而我的日本丈夫已经退休了,靠年金来生活。我在一家工厂打工,月收入只有8万左右。请问,由谁来当儿子的经济保证人比较合适?经济保证人都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留学”的经济保证人(经费支付人)需要是申请人的亲属或关系非常密切的人。至于年收入,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要能够稳定且持续地给留学生提供学费以及生活费。
我是一个永住者,2008年9月份回国后,就一直居住在国内,上个月刚回到日本。我在国内期间,与一个中国男性结了婚。请问我现在能不能马上把我丈夫办到日本来一起生活?
您要是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具备抚养丈夫的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的话,可以提交您先生的“永住者的配偶者”在留资格的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但通过审查,入管局认为您在日本的在留状况还不稳定的话,有可能拒绝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这两年您都是在国内居住的,因此有可能被视为没有非在日本进行同居生活的必要性。
我在六年前持“技能”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而我在国内有一个25岁的儿子。请问,我要是申请归化加入日本国籍的话,我的儿子是不是也能取得日本国籍来到日本居住?
您要是取得了日本国籍,您的儿子就成为“日本人的亲生子女”。日本人的亲生子女满足(1)在日本持有住址、(2)品行善良以及(3)有日语能力(日本小学2年级以上的水平)等条件,就能通过归化取得日本国籍。
但为了满足条件(1),您儿子需持长期签证来到日本居住一段时间。您儿子现在已成年,不能取得定住者(日本人的未成年且未婚的亲生子女才能取得)的在留资格。他可以申请就劳或留学在留资格来到日本,在日本居住一段时间之后,再申请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