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的“就劳资格证明书”是什么?
日本“就劳资格证明书”是法务大臣根据外国人所持的在留资格予以发行的就劳资格证明文件。在留在日本的外国人,大概分为以下三大类:
① 在留资格内可以就劳的人;
② 在留资格内不能就劳的人;
③ 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的人。
其中,符合规定①的人的在留资格为: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技能实习、特定活动(根据具体情况);
符合规定②的人的在留资格为:文化活动、短期滞在、留学、研修、家族滞在、特定活动(根据具体情况);
符合规定③的人的在留资格为: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永住者的配偶者、定住者。
取得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在留卡上会明确记载入“可以就劳”或者“不可就劳”的内容。就劳的在留资格持有者在转职后,必须于两星期以内向入国管理局申报。只要入国管理局认定转职后的业务符合其在留资格,那么本人与雇佣主就可以放心。持有就劳资格的外国人居留者向入管当局申请的话,就可以取得证明书。手续费是900日元。
什么是日本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除“短期滞在”及“永住者”外,取得其他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本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向入管当局申请在留资格的认定,并领取认定书。将此认定书向在外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出示,通常情况下很快就能取得签证,入国时向审查官出示的话,也很快可以办好上陆许可手续。就劳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不需要手续费。这是1989年入管法改订时导入的非常方便的一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