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持有的是专门学校的“留学”签证,因为去年成绩与出席率偏低,前几天我收到了入国管理局签证更新不许可的通知,签证也被变更为了“出国准备”的短期签证。我的妻子现在持有的是“留学”签证,请问在我回国之前,可以交付申请我妻子的“家族滞在”签证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吗?
您可以在回国之前提交申请。如果在出国准备期间内交付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只要您取得了家族滞在签证的许可,您就可以不必回国。但我们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很低。
我持有“技能”在留资格,妻子以前持有的是“家族滞在”在留资格,但因为违反了资格外活动许可的规定,在5年半前被遣返回国了。上个月我为她提交了“家族滞在”的认定申请,但结果是不许可。我们想再次进行申请,请问这种申请最多能提交几回?收到不交付的通知书之后,过了多长时间可以提再提交申请?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是提交几次都可以的,我们事务所代办的事例当中,有一件是提交了四次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才取得了日本人的配偶认定许可的例子。到中国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短期滞在签证时,收到不许可的通知之后过了六个月才能再申请,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再申请是随时都可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