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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日本在留资格有问必答(一二〇)

发布时间:2024-01-04 发布人:智钧国际 阅读:384 来源:


 

我是一个非法居住者,和日本人结婚并申告了在留特别许可,但没能取得许可。入管局给了我一个“出国准备”的时间,请问我要是不在“出国准备”期间内回国,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和另外一个日本人办理结婚登记并再次申告在留特别许可的话,有没有可能取得许可?

我们认为基本上没有可能,到时候您有可能被收容并被遣返回国。

我是一个非法居住者,和一名日本女性结了婚,于去年的3月份提交了在留特别许可,但现在还没有出结果。妻子现在怀孕了,不能工作,我们的生活过的非常拮据。请问,在在留特别许可的申告期间,像我这样有特殊情况的人也不能打工吗?

虽然您已经申告了在留特别许可,但在取得许可之前仍属于非法居住者,因此是不能打工的。另外,要是您太太患有疾病的话,您有可能以救济日本的母子为理由,取得生活保护补贴。

5年前我以“留学”签证来到日本,升入大学3年级后我退了学,然后就这样一直成了非法滞留。请问在什么条件下我可以通过特别在留许可而申请取得签证呢?现在朋友介绍给我一个他认识的日本人,日本人说可以收我为养子,请问这样我有可能取得特别在留许可吗?

对于非法滞留者,有较高可能赋予其在留特别许可的前提是,与日本人、永住者或定住者结婚,并且在日本同居生活。您作为日本人的养子,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可能性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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