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拒绝入境日本的外国人会怎样?
被拒绝入境日本并被命令离境的外国人必须立即离境!此外,作为一般性规则,将外国人驱逐(遣返)到外国的责任和费用应由外国人登上的船只或飞机的承运人(实际上是航空公司)负责。
顺带一提,如果乘坐飞机抵达的外国旅客被拒绝入境,由于时间紧迫,他/她通常很难乘坐与回程航班相同的飞机离开日本,必须在日本停留到最近的航班起飞。
因此,日本出入境管理法第13条之2规定,特别调查官或出入境管理官可以允许外国人在出入境口岸附近的旅馆或其他设施停留一定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获得登陆许可,所以如果该名外国人擅自离开可以停留的设施,则属于非法入境或非法登陆。
收到遣返令后,再次回到日本会不会很困难?
该名人士下次来日本时,日本政府不会以过去收到过“驱逐出境令”为由,直接其拒绝入境。然而,收到“驱逐令”意味着不承认满足“登陆条件”,因此该人士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满足了日本的登陆条件。
此外,由于“驱逐出境令”不同于驱逐出境程序,因此适用于被驱逐出境者的5年禁止登陆期限,不会因为收到“驱逐出境令”而适用。 (但如果您作为非法持有麻醉品、大麻、兴奋剂等的人士或非法持有枪支、刀剑或炸药的人士收到驱逐令,您将受到1年的拒绝登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