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非法居住者,和日本人结婚并申告了在留特别许可,但没能取得许可。入管局给了我一个“出国准备”的时间,请问,我要是不在“出国准备”期间内回国,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和另外一个日本人办理结婚登记,并再次申告在留特别许可,有没有可能取得许可?
我们认为,这基本上没有可能,到时候您有可能会被收容并被遣返回国。
我是一名非法居住者,和日本女性结了婚,并在今年的3月份提交了在留特别许可,现在还没有出结果。但我妻子现在怀孕了,不能工作,我们的生活过的非常拮据。请问,在在留特别许可的申告期间,像我这样有特殊情况的人也不能打工吗?
虽然您已经申告了在留特别许可,但在取得许可之前,仍属于非法居住者。因此,您是不能打工的。但要是您太太患有疾病的话,有可能以救济日本的母子为理由,取得生活保护补贴。
5年前我以“留学”签证来到日本。升入大学3年级后退了学,然后就一直这样成为了非法居留者。请问,在什么条件下我可以通过特别在留许可而申请取得签证呢?现在朋友介绍给我一个他认识的日本人,日本人说可以收我为养子。请问这样我有可能取得特别在留许可吗?
对于非法居留者,有较高可能赋予其在留特别许可的前提是,与日本人、永住者或定住者结婚,并且在日本同居生活。您作为日本人的养子,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可能性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