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于去年的3月份持“技能”在留资格来到了日本,现在持有三年签证。我现在的工作条件很差,想换工作,但老板不同意,还说要通报给入管局,取消我的三年签证。请问,我要是把现在的工作辞掉的话,真得会被取消在留资格吗?另外换工作时,只要是饮食店就可以吗?
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持续三个月以上没有从事“技能”在留资格所规定的在留活动时,会成为被取消在留资格的对象。但在留资格的不是马上就被取消,而是需要在指定的日期到入管局陈述意见并提交材料。
您退职之后要是在三个月之内找到新工作,并到入管局提交就劳资格证明书的交付申请并取得许可的话,就肯定能够维持现在的三年签证。至于新的就职单位,需要是正宗的中华料理店,并且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我持有三年的“技能”在留资格,今年2月份把原来的工作辞掉了。我现在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准备办理转职手续。听说在日本,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限是三个月,请问,我在2月份取得的退职证明书还能不能用?
日本的官公署发行的证明材料,在原则上是自认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但像退职证明书之类的私署证明材料并无有效期限。另外,中国的公证书等外国的官公署发行的证明材料,在原则上是六个月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