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释放的保证金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日本入国管理法第54条的规定,保证金的金额为“不超过300万日元”。入境管理所长或首席审查官将评估交纳保证金方的资产和临时释放方的出庭保证情况,来决定保证金的金额,以作为保证措施。
如果在临时释放期间,需要前往指定行动范围之外的地方,要怎么办?
如果需要前往临时释放许可书所列范围之外的地方,应事先向管辖指定住所所在地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的主任审查官申请一次性旅行许可。
申请时,必须提交由担保人和申请人联名的一次性旅行许可申请书,以及明确旅行目的、必要性和所需时间等的文件。
有关详细信息,请向管辖指定住所所在地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咨询。
可以在临时性释放期间工作吗?
对于已经发出退去强制令的人,因为在日本国内已经没有认可其居留身份并被强制退去,因此需要确保其在送返之前被拘留并禁止进行居留活动,因此他们会被收容在入境者拘留所或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官署的拘留设施中。即使通过暂时性释放获得了放免许可,他们也无法工作,因为其仍会受到退去强制令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