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打算与持有工作在留资格的外国女性结婚,并申请变更她的在留资格。在申请时,是否需要提交日本市区町村的结婚证以及她的国家的结婚证明两份文件?
申请「与日本人配偶者」的在留资格变更许可时,需要提供记载了婚姻事实的日本配偶者的户籍謄本(如果没有婚姻事实的记录,则需要同时提供户籍謄本和婚姻届出受理证明书),以及驻日外国使馆等颁发的结婚证明书。
如果先在日本提交了结婚登记,那么就从本国机关无法获得申请所需的「由国籍国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明书」,这时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明书,请在自由格式的书面文件中说明无法提供该证明,并一并提交。
申请文件中包含了「身元保证书」,那么「身元保证人」是什么?另外,作为身份担保人,「身元保证人」负担着什么样的责任呢?
在《入境管理法》中,“身份担保人”是指承诺向法务大臣提供必要的经济保证和法律遵守生活指导,以使外国人在日本稳定和持续地实现其预定入境目的的人。关于担保人的性质,对于向法务大臣承诺的保证项目,担保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使担保人未能履行保证项目,当局也只会指示担保人履行承诺,但是,担保人可能会因未能履行足够的担保人责任而失去社会信誉,这可能会导致在随后的入境和停留申请中失去担保人的资格。因此,担保人会承担某种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