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是多久?
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为自再入境许可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5 年(特别永住者为 6 年)。例如,如果您的居留期限自生效日期起 5 年内到期,您可以在该居留期限届满之前获得再入境许可。
我以“短期停留”的在留资格来日本观光、商务或探亲,但我想暂时出国旅行然后再返回日本。是否可以获得再入境许可?
原则上,“短期停留”居留资格的人不被允许获得再入境许可。
此外,“短期停留”居留资格的人不符合特别再入境许可的资格。
如果您在“短期停留”期间离开日本,在重新入境时,将被视为新入境,除非您来自免签国家或地区,否则您需要签证。
如果您事先知道将在返回前暂时离开日本,您可能可以获得多次入境签证,请在申请签证时咨询海外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
在国外期间在留期限届满时,可以在日本驻外大使馆申请延长在留期限吗?
您不能在驻外使领馆申请延长在留期限。您需要在留期限内再次入境日本,与居住地管辖的地方入国管理局等联系并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