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者要想把配偶办到日本来的话,原则上要满足有抚养能力以及身份保证能力的条件。作为该证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交住民税的纳税证明书(记载一年的总收入、课税额及纳税额)。要是纳税证明书上没有记载总收入及课税额,还需提交课税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是提交几次都可以的。到中国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短期滞在签证时,收到不许可的通知之后,需要过六个月才能再次提交申请,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再次申请是随时都可以提交的。
您是以“在日本监护·养育日本人子女的外国人母亲”这一身份取得定住者签证许可的。如果不把孩子带到日本来养育的话,您很难取得定住者签证的更新。
在工作之余从事的打工,如果其业务范围符合您当前的在留资格时,您应该是在取得会社责任人的承诺许可书之后,向入国管理局再申请一份就劳资格认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