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热线:400-898-2757/010-8275-1608
CNY
JPY

日本房产< 在留资格
○需要向入国管理局申报时 以下情况,需要自变更之日起 14 日以内通知最近的进行在留审查的地方入国管理局。 1.当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或性别发生变化时 2.所属机构发生变更时 如果您拥有“技术/人文学科/国际服务”或“学生”等居留身份,其居留身份取决于您所在的机构,则需要通知地方入国管理局。但是,对于拥有“艺术”、“宗教”、“记者”等在留资格的人来说, [阅读全文]
根据入管法的规定进行在留申报时,请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提交在留卡和申报书。 居住地以外的变更申报时,在入国管理局出示护照和在留卡,提交申报书、照片1张(16岁以下者除外)和变更事实已经发生。请提交证明文件。 与机关等有关的申报时,除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地区、所在地以外,还需记载申报事由、事由发生日期等事项的文件在留地、在留卡号码 到地方入国管理局您也可以将有关您的机构等的通知邮寄到以下地址。此外,为了使用“出入境事务局电子申报系统”,需要提前访问&ldqu [阅读全文]
如果有居住地以外的信息变更通知,将发行新的在留卡。 如果通知居住地变更,则不会发行新的在留卡,只会在在留卡上记载新的住址。   [阅读全文]
中长期在留者新登陆日本后,自决定居住地之日起 14 日以内,必须向市町村申报居住地。如果您在决定居住地之日起 14 天内未通知我们,您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200,000 日元的罚款。 另外,登陆后 90 日以内无正当理由不通知居住地的,有可能被取消在留资格。   [阅读全文]
关于您的居住地的通知必须在您居住的城市的办公室进行,而不是在地方入国管理局。     [阅读全文]
中长期在留者变更居住地时,必须自搬迁至新居住地之日起 14 日以内,将居住地通知入出国管理局长官. 是(入管法第19条之9第1项)。 关于本迁出申报,中长期在留者提交在留卡,根据住民基本台帐法提交迁入/住址变更申报时,视为已向厅长进行了申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总则(入管法第 19 条之 9 项第 3 项)。 因此,如果中长期在留者持在留卡进行居民基本台账法规定的迁入/地址变更申报,也将履行入管法规定的申报义务。 此外,如果在申请迁入/迁址申报时忘记携带在留卡 [阅读全文]
在留卡的申请和申报必须在进行在留审查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节假日不能办理。         [阅读全文]
关于在留资格变更、在留资格申请等的所谓一站式受理系统的构筑,地方自治团体等相关机关的合作不可或缺,与政府部门合作扩大服务内容这些组织。我们相信这样做是可能的,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计划。     [阅读全文]

扫描客服二维码

长按保存
二维码到相册

客服1
客服2
客服3

使用微信识别添加及访问

扫描客服二维码

长按保存
二维码到相册

使用微信识别
添加及访问

QQ咨询

微信咨询

扫描客服二维码

长按保存
二维码到相册

客服1
客服2
客服3

使用微信识别添加及访问

关注我们

扫描客服二维码

长按保存
二维码到相册

使用微信识别
添加及访问

智钧微博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