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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房产< 在留资格
不申报可能会被处以 20 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虚假申报可能会被处以 1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 20 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申报的话,可能会被取消在留资格。此外,如果您因虚假申报而被判入狱,也属于驱逐出境的理由。     [阅读全文]
居住地是指在日本的主要居住地,如果在日本有主要居住地,居住地会记载在在留卡上。长期滞留海外、失去居住地时,无需向出入境管理厅长官申报,但请提交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出申报书在你的市政当局。 此外,中长期在留者搬出居住地时,自搬出之日起 90 日以内未通知新住所者,将成为取消在留资格的理由。如果有正当理由取消。   [阅读全文]
根据在留管理制度,外国人原则上必须亲自到场并就在留卡进行申报。 此外,根据申报的种类也有例外情况,与外国人同住的亲属可以根据外国人的要求提交姓名变更等申报。   [阅读全文]
机构变更申报或与配偶的离婚申报等,需要向地方入国管理局提交记载申报内容的文件。可以通过邮寄或通过邮件。邮寄地址如下。 您也可以使用“移民服务局电子通知系统”在线提交通知。此外,为了使用“入管厅电子申报系统”,需要事先登录“入管厅电子申报系统”并登记用户信息。 * 您可以从以下链接下载附属机构通知参考表。 1.在留资格:教授、高级专门人才第1C号、高级专门人才第2号(从事出入境管理法附表1-2中的专门人才第2-c [阅读全文]
必须申报机构变更、与配偶离婚等的人,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 14 日以内未申报的,可能会被处以 20 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阅读全文]
有一些拥有配偶身份的定住者,但他们不仅具有配偶身份,而且还考虑了其他各种情况而获得在留资格。 , 那些被允许逗留的人在日本,根据“考虑到特殊原因被法务大臣允许在一定时期内居留的人”和“具有配偶身份的人”的身份。 , 决定不施加通知义务。     [阅读全文]
持有入管法第19条之16条第1项或第2项规定的在留资格的中长期在留者,从雇主辞职或被解雇时,自事由发生之日起14年以内日,将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地区、居住地、在留卡号码、退休或解雇日期、工作单位名称和住所提交给地方入国管理局或邮寄至地址。 您也可以使用“移民服务局电子通知系统”在线提交通知。此外,为了使用“入管厅电子申报系统”,需要事先登录“入管厅电子申报系统”并登记用户信息。 * 通知参考表格可从以下链接 [阅读全文]
入国管理局可能会确认您所申报的新附属机构的活动内容与您现在的在留资格相符。 也可以通过申请在留资格证明书,自行确认在留资格。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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