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于4月7日,依据应对新冠肺炎的《特别措施法》,对外发布了紧急事态宣言。据悉,紧急事态的针对范围为东京都、神奈川县、埼玉县、千叶县、大阪府、兵库县及福冈县7个地区,为期一个月,截至黄金周结束的5月6日。

基于《特别措施法》和紧急事态宣言,上述7个都府县范围内的各地区知事,可以采取要求民众进行自我隔离、勿要外出以及停止使用相关设施等带有私权限制的措施。据了解,以《特别措施法》为依据发布紧急事态宣言在日本国内目前尚属首次。
7日晚上,担任本部长的安倍首相在政府对策本部的会议中表示:“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已在全国范围内迅速蔓延,判断事态已经发生到对国民生活及国民经济带来重大影响的阶段”,因此宣告了紧急事态。
此外,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继续扩大,政府于7日的内阁会议上,制定了规模达108兆日元(约合人民币7.01万亿元)的紧急经济对策。对策将对于收入减少的家庭,予以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万9500元)现金补助;对于营业额减半的中小及小规模经营者,将予以最多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3万元)的补助金等,以帮助国民度过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