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东日本大地震后,关西电力大饭核电站3、4号机组(福井县大饭町)重启后的安全性存在问题,近畿6府县及福井县等地约130名居民,要求国家原子力规制委员会撤销关电的设置许可,该诉讼已于12月4日在大阪地方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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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森键一表示,根据规制委“存在难以忽视的不合理性”的判断,并以该许可违法为由予以撤回。此次诉讼的主要争论焦点为,关电设定的最大地震等级预设“基准地震动”是否恰当,该数值是决定核电站的耐震设计等安全性的基础。
据悉,这是自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事故后,首个裁定予以撤销设置许可的司法判决。与临时处分不同,虽然在判决生效之前,尚无停止核电站运转的权力,不过因定期检查而处于停止中的3、4号机组及其他核电站,可能将不得不重新考虑核电站的安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