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现在是一名大四的学生,打算毕业之后开一家中华料理店,然后把在留资格变更为“投资经营管理”。请问,我取得了“投资经营管理”在留资格以后,还能在店里从事厨房、大堂或送外卖等工作吗?
“投资经营管理”在留资格所规定的活动是事业的经营或管理。所以厨房的工作或大堂、送外卖等单纯劳动并不属于此种在留资格所规定的活动范围内。但是,如果您取得的收入是因从事了经营者或管理者的活动,从事其他业务并无报酬的话,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我持有三年的“定住者”在留资格,我有一个亲戚在经营着一家建筑公司,我想雇几个人干承包的活儿。请问,像这种情况需要取得什么许可吗?如果不是承包,而是自己经营建筑公司的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先,不管是原承包人还是承包人,只要从事承包价款超过500万日元的建设工程(一件)时,都需要取得建设业的许可。如果不接500万日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的话,就没有必要取得许可。许可的种类有以下两种:
(1)国土交通大臣许可:在两个以上的都道府县拥有营业所时
(2)知事许可:在一个都道府县拥有营业所时
许可的区分有以下两种:
(1)特定建设业:与承包人的合同金额为3000万日元以上时
(2)一般建设业:与承包人的合同金额未满3000万日元时
建设业的许可需由个人或企业法人来申请。为取得许可,需设置经营业务的管理负责人以及专任技术者。经营业务的管理负责人为专职,有5年以上、在要取得许可的建设业作为经营业务的管理负责人工作的经验,或有7年以上、在要取得许可的建设业之外的建设业作为经营业务的管理负责人工作的经验。专任技术者也为专职,持有要取得许可的建设业的国家资格或有10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另外,作为财产方面的要件,需要有500万日元以上的个人资本或500万日元以上的资金筹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