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证明是根据申请人的在留资格决定的。申请人如果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签证,只需要提交1年的年收入证明书。但如果是“定住者”签证,就必须提交3年的年收入证明书。
关于日本签证的申请次数,是没有明文限制的,所以可以继续申请。在这其中,如何改正法务局寄过来的不许可通知上的拒签理由,是再次申请签证的关键。
“永住者”的在留资格是在日本连续居留一定的时间后,通过法务大臣获得永住许可。取得永住许可的条件为“品行优良”、“具有独立经营生计的资产或技能”以及“申请者被认定取得永住符合日本国的利益”等。
永住者的配偶者持有3年或5年签证,只要满足“实质性婚姻持续3年以上,且连续1年以上在留日本国”这一条件,就可以提出永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