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是在您原先的会社里工作的基础上而取得许可的。因此,对于您在工作之余从事的打工,如果其业务范围符合您当前的在留资格时,您应该是在取得会社责任人的承诺许可书之后,向入国管理局再申请一份就劳资格认定证明书。
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持有者在同日本人离婚时,如果经历过3年以上的实质性婚姻,其本人又具有独立生活的生计能力,并且在日本可以安定下来,就可以变更为定住者签证。
入境日本的签证需要向海外的日本大使馆和领事馆进行申请。日本国的签证分为“外交、公用、就业、一般、通过、短期滞在、特定”七个种类。
外国人由日本出境前,只要事先取得了日本入管局的再入国许可,再入国时就不需要办理新的签证了。而且再入国后,出境前的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间都可以获得延续(出境期间也属于在留期间)。